网上有关“宣化县一中李剑事件处理结果”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宣化县一中李剑事件处理结果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关于对宣化县第一中学校长薛泰山、政教处主任易卫东玩忽职守,包庇、纵容政教处老师李剑非法拘禁、猥亵、故意伤害我年仅13的儿子李XX等多名学生长达近三年之久的犯罪行为的控告
控告人:李XX,男,48岁,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县深井镇样田庄人,现住张家口市桥东区姚家庄镇姚家庄村。系受害儿童李XX的父亲。
控告人:张XX 女 47岁,系受害儿童系受害儿童李XX的母亲。
被控告人:张家口市宣化县第一中学 校长薛泰山
张家口市宣化县第一中学政教处 主任易卫东
控告诉求:鉴于宣化县第一中学政教处老师李剑从2011年7月开始到2014年4月,近三年的时间里非法拘禁、伤害、猥亵我年仅13岁的儿子,造成无法挽回的精神和肉体的摧残,患上了应激性精神障碍——严重的抑郁症。作为学校的领导为李剑提供犯罪的便利条件,包庇纵容其犯罪行为,威胁其他被李剑猥亵的男同学不能出来作证,给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设置种种障碍。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特提出控告:
一、立即成立专案组,就李剑拘禁、伤害、猥亵学生的数量,手段、作案工具、警具等进行彻底的清查,挽救众多被其摧残过的学生,使他们早日得到治疗,走出被恶魔残害的阴影,回归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当中。
二、依法撤销薛泰山校长、易卫东主任的领导职务,为彻底调查恶魔老师李剑残害学生案件,清除障碍;对学校的风气进行整改。
三、依法追究薛泰山、易卫东的有关包庇、纵容恶魔老师李剑的刑事责任。
控告事实与理由:
一、控告人被校方宣传蒙骗,将年仅13岁儿子李XX选拔进入被控告方学校,落入恶魔老师李剑的手掌,被其残害近三年的时间,导致精神崩溃,身心受到致命的创伤。
控告人的儿子李XX,1998年4月27日生,户籍所在地宣化县深井镇样田庄村,现住张家口市桥东区姚家庄镇姚家庄村。
2011年李XX在桥东区姚家庄镇小学即将毕业时,宣化县第一中学到该小学选拔和招收初中学生。当时,该校的宣传和选拔招生人员信誓坦坦地说:“宣化县一中是省级重点中学,河北省示范性高中、河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张家口市文明单位、群众最满意的五星学校、绿色学校,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先进的教学设备、有一支师德高尚、作风过硬、勤奋敬业、教学水平高的教师队伍。一流的管理水平,学校实行全封闭、全住宿、准军事化管理。学生不能出校门。每两周组织一次军训,我们学校是全市乃至全省管理最好的学校。被选拔进入我们学校的学生就是走上了人生考取大学的成功之路。”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这是普天之下所有做父母的共同心愿。在该校人员的游说下,这年7月,控告人的年仅13岁的儿子李XX进入宣化县第一中学初一136班上学。
到了这年底,我们控告人夫妻发现孩子的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到次年升初二的时候,各门功课不好,无奈只得留级,再读初一的课程,2013年才升入该校的初二154班。
今年4月26日,孩子从学校带着东西回到家里,精神出现了异常,目光迟钝,精神恍惚紊乱。我们夫妻不知何故,次日便带领孩子到张家口市沙岭子精神病医院检查,确诊为精神抑郁症。在心理医生的干预下,孩子李XX方才将近三年惨遭河北省示范性高中、河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宣化县第一中学的恶魔老师李剑的摧残经过讲了出来:
2011年7月我家孩子进入全封闭准军事化管理的住宿制宣化县一中初中。首先是进行军训,而主管军训的政教处老师李剑,以管理者的身份在男同学中物色了包括李XX在内的多名年仅13岁男童,以违纪为由,晚上用他自己的车从学校的宿舍把李XX带入宣
前些天,在一旧书网下了单,买了一箱旧书。昨天收到了,搬了一个小木凳坐下来拆箱子。我用美工刀片割纸箱上的胶带,因为怕伤及里面的书本,下刀就格外轻巧,那过程,如同做剖宫产手术,而心情,如同期待一个婴儿的降生。? 一本一本取出书本,撕掉塑料包膜,码放整齐,然后逐本检查里面有没有夹带。根据以往的经验,旧书里很有可能夹带一些东西,比如便条、情书、粮票、邮票、印花票、私房钱、黑白照片之类。如果运气足够好,还有可能碰到作者的签名本,甚至长篇题跋。这如同挖铜矿时,挖出了伴生的金矿。
? 这箱旧书里有一本书,是瑞典汉学家、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先生的《另一种乡愁》,三联书店2004年1版1印。翻开看时,扉页上有一大段用蓝色圆珠笔题写的文言题记:
? “语云: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马君昔岁尝得一面之缘,彼时以其译介中文作品而难达神会之境,竟鄙薄之。今读是书,获知一西方士人毕其一生之力,绍介东方文化,始觉可爱,夫复可敬也。中西语之难以译传,盖是出于汉语之独特,或曰霸道欤!建华阅竞识。”
? 这段题记,暴露了好多信息。题写者书法好、文言好、眼界高,还见过马悦然。关于马悦然,他先鄙薄之,再喜欢之,后敬重之。这绝不是一个普通的读者。
? 由落款“建华”,我产生了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莫非就是戴公戴建华先生?
? 由于题记中有几个字我没有认出来,就拍了照片发到胡洪侠先生的“夜书房”读书群里,请大家辨认,并问“建华”何人。“有不读斋”易卫东先生辨认出了那几个字,并怀疑这正是戴公的字。接着,胡春晖先生、季米先生都做出了肯定的判断。而“阴山老饕”冯老师从行文风格和签名两个角度做了鉴定,说这是戴公真迹无疑。他说自己早年在公安工作,学过笔迹鉴定,且对对戴公签名比较熟悉。易卫东先生说,还是请戴公本人定夺吧。
? 戴公也在此群,但他只在每天早晨翻微信,写读书日志,很少看这种群聊的。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他马上出来认领了:“各位好!是我涂鸦。此书为人所假,久不归。”
? 原来是自己的藏书被人借走,又被卖了。
? 前几天,胡洪侠先生在群里发“夜问”,其中有一个,就是关于借书的话题,问你有没有借别人书不还的情况。好多书友对此进行了招供,但根据招供的情况看,还没有如此恶劣的行径,就是借了别人珍藏的书本,然后当废纸卖掉。
? 借书本小事,却可见世人的真面目。阴山老饕冯老师也非常感慨,说借去的书丢了,尚可理解,拿去换银子,就不够意思。
? 戴公答曰:“传友兄,何伤乎!”
? 我的理解是,一本书又到了一个喜欢他的人手里,不是很好吗。
? 但这书毕竟是戴先生的珍藏,我不应该据为己有,就说给他寄过去。
? 戴公答曰:“不用不用。楚人亡弓,楚人得之。亦佳话也。我还可以再送您一本拙作请指教。”
? 不仅得到戴公题跋的书,这回又能得到他的专著,群友惊呼,这真是一段奇妙的书缘。
? 戴公曰:“借我之书或得我赠书,拿去换点小钱,还有人再出钱买,此乃有缘也。
? 真仁厚长者。他原谅了那个借他书的人。他说朋友们都知道,凡是从他那里借走的书,都可以不还,而借这本书的朋友也知道这一点。
? 这就很清楚了,借他的书的人,原本就没打算还,看完就处理掉了。
? 其实借出去的书,很少有还回来的。我也有好多被人借走的书,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张口要,结果至今没有还回来,或许人家早忘记了,或者也处理掉了。有位朋友说,她上高中的时,有一套张爱玲全集,有同学借了去,读完后又转借他人,就再也要不回来了,她也碍于情面,只好作罢。胡洪侠先生的“夜问”,也有一条关于别人借书不还的问题,好多书友留言,结果都一样,就是借出去的书,大多要不回来了。
? 对于那些失散的书,我至今念念不忘,甚至耿耿于怀。戴先生倒好,借出去的书,根本就没想着要,反倒省去了这牵挂的苦痛。
? 曾看到一条视频,于谦在谈借钱的事。他说借出去的钱,往回来要,是一件很伤感情的事,所以他给人借钱,从来没有想着要,当然也没有人还过。这和借书其实是同样的情况。
? 戴先生要赠我他的著作,要题记,还要去投寄,这会打扰到他的清静,我于心不安,但我实在在想拥有一本他题赠的书了,就给他发过去了地址,并说了些感谢的话,他回答说:“以书会友,您万勿客气!欢迎来京时一聚。”
? 群里的“冰糖小圆子”,是个翻译家,她说这事真是不可思议,真是有缘。胡洪侠先生说,原来今晚又有好故事,我来迟了!
? 其实,这篇文章里出现的人名,都是我书架上的作者。以前读他们的著作,现在能这样交流,甚至产生了一段书缘佳话,我觉得是最可珍重的情谊。
关于“宣化县一中李剑事件处理结果”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本文来自作者[问春]投稿,不代表绿康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nmgjkcy.com/lukang/1402.html
评论列表(3条)
我是绿康号的签约作者“问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宣化县一中李剑事件处理结果”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宣化县一中李剑事件处理结果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文章不错《宣化县一中李剑事件处理结果》内容很有帮助